好吧,先貼上一篇文章給各位看。《為什麼德國人租房一輩子?嚴格的法律規定,讓市中心房價等同信義區 10 坪只要一萬元租金》
“德國人只有不到一半的人會買房子,比較多的反而是一輩子租房子的人,對比台灣的 80% 自有率簡直是奇低——但德國普遍收入不可能比台灣還要低。
但假設你能夠享受像德國一樣超級健全的租屋系統,可以越租越便宜、價格穩定,就算窮還可以靠人一起蓋房子來給自己找安身立命之處傳給孩子——不用為了買房子痛苦打拼背房貸,何樂而不為呢?對比台灣虛假的高自有率,實際上卻是貧富差距極大的表徵……”
"當一群沒有什麼錢卻要找地方住的人,聚集在一起,成立一個組織,向銀行借貸後再向政府買地,然後自己找建築師蓋房子,整座大樓的設計,大至大樓外觀,小至人行道要種什麼樹,都是由全體住戶一同投票決定。"
"這樣的方式,不但跳過一層建商的剝削,在房子蓋成之後,大家再以租戶的身份付房租來繳納貸款,租金不僅不會隨市場起伏,還會一年比一年低,一直到銀行的貸款還清之後,每個月便只需要付基本的水電費就可以,雖然這樣的形式沒有物業的擁有權,但卻也可以住一輩子,也能將房子留給下一代。"
台灣現在最需要的就是「正義」,「司法正義」、「居住正義」、「轉型正義」等等。
試想,爲了「居住」這個基本權利,要背負著沈重的35年房貸,這樣子合乎「居住正義」嗎?
台灣的政府什麼時候才能消滅這些惡質的建商及炒房的投機客呢?